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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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培哚普利叔丁胺2mg,吲达帕胺0.625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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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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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55 |
国药准字H2008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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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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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每次服用一片百普乐, 最好在清晨餐前服用。血压不能控制时剂量可以加倍,每日二片百普乐或每日一片百普特。 |
1.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2.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3.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4.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5.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一次,作为维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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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一、服用培哚普利可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轴而使吲达帕胺所致的失钾减少。服用百普乐的2 %患者出现低钾血症(钾离子水平<3.4mmol/l )。 二、胃肠道 -通常发生(>1/100,<1/10):便秘、口干、恶心、上腹痛、厌食、腹痛、味觉障碍。 1.极少发生(<1/10,000):胰腺炎。 2.在肝功能不全病例中,有引发肝性脑病的可能性(见禁忌和注意事项)。 三、呼吸系统 通常发生(>1/100,<1/10):在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患者中有报告出现干咳。它以持续存在,停药后即消退为特征。出现这种症状应考虑医源性原因。 四、心血管系统 1.不常发生(>1/1,000,<1/100):引起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见注意事项)。 皮肤 2.不常发生(>1/1,000,<1/100): 3.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过敏性反应和和哮喘反应的易感人群。 4.斑丘疹、紫癜、有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弥散性红斑狼疮。 五、皮疹。 极少发生(<1/10,000):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见注意事项)。 六、神经系统 不常发生(>1/1,000,<1/100):头痛、无力、眩晕、情绪失调和/或睡眠紊乱。 七、肌肉系统 不常发生(>1/1,000,<1/100):痛性痉挛、感觉异常。 八、血液系统 1.极少发生(<1/10,000): 2.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性白血球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 3.在特殊情况下(肾移植或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时可出现贫血(见注意事项)。 九、实验室参数 1.钾缺失,特别在一些高危人群中,更为严重(见注意事项)。 2.低钠伴低血容量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 3.治疗期间尿酸水平及血糖水平升高。 4.尿素及血浆肌酐水平的轻微升高,治疗停止后可恢复正常。这种升高多见于肾十、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功能不全患者。 1.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2.少数情况(>1/10,000,<1/1,000):血浆钙离子水平的升高。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 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 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 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 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 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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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低于30毫升/分钟)。 2.对培哚普利或其它任何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 3.与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的既往病史。 4.妊娠、哺乳。 5.对磺胺类药物过敏。 6.对任何辅料过敏者。 7.未经治疗的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患者。 |
比索洛尔禁用于一下患者: 1.急性心衰或处于心衰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患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6.窦房阻滞者。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士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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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培哚普利叔丁胺盐4mg,吲达帕胺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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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棒状片剂。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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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在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的危险 1.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险与剂量及患者类型相关,并取决于患者的临床情况。2.没有并发症的患者极少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与胶原血管性疾病相关的肾功能3.不全的患者可能发生,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硬皮病患者以及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停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危险性可消失。 5.严格遵守预先规定的剂量用药可能是防止事件发生的最好办法。但是,如果这些患者需要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应慎重评估风险/效益比值。 二、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 1.已有报道服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培哚普利治疗的患者,极少病例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表现在面部、肢体、唇、舌、声门和/或喉部。如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用培哚普利,并对患者实行监护直到水肿消退。 2.当水肿只出现在面部和唇部,一般不经治疗即可消退,但是可以使用抗组胺药以缓解症状。 3.合并有喉部水肿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以致命。 |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心衰(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衰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替增期开始--详见比索洛尔用于充血性心衰的说明书)。 2.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3.与吸入性麻醉剂合用时。 4.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5.严格禁食。 6.有严重过敏史。 7.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8.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9.变异型心绞痛。 10.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支气管哮喘哦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