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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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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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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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67 |
国药准字H1097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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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可用于对本品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及肺炎等呼吸系统感染;膀胱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等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伤寒沙门菌感染、细菌性痢疾等消化系统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感染、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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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口服,一日0.2~0.4g,分1~2次服,一般疗程7~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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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搔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罕见不良反应: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
药物的不良反应出现于少数病人,可能有: 1.消化道反应:上腹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2.神经系统反应:头晕、头痛、兴奋、失眠等,可服对症药物,一般不停药。 3.偶见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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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1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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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克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羟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 |
主要成分为氟罗沙星,其化学名为6,8-二氟-1-(2-氟乙基)1,4-二氢-7-(4-甲基-1-哌嗪基)-4-氧-3-喹啉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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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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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象异常既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明显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癫痫史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