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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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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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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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467 |
国药准字H5302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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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2.肠阿米巴病;3.肝阿米巴病;4.贾第鞭毛虫病。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头孢克肟敏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有效。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2.肾盖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 3.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胆囊炎、胆管炎); 4.猩红热; 5.中耳炎、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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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餐前服用。用量:1.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成人,2g,单次服用。配偶应同时服用。2.肠阿米巴病:有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2g,单次服用;儿童:30mg/kg,单次服用。无症状的急性阿米巴病:成人,一次2g,一日1次,连服3日;儿童:30mg/kg,一日1次,连服3日。3.肝脏阿米巴病:成人:一日1.5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儿童:一次30mg/kg,一次或分次口服,连服5日。4.贾第鞭毛虫病:儿童:30mg/kg,单次服用。 |
口服。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 口服,每次0.1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0.2g,一日二次。 儿童: 每次按1.5-3.0mg/kg体重计算给药,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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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搔痒)、深色尿、白细胞减少(停药后恢复正常)。罕见不良反应:眩晕、头痛、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 |
不良反应大多短暂而轻微。主要为腹泻、粪便异常、头疼、恶心、腹痛、皮疹等,极少数患者GPT、GO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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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2.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
对本品或头孢菌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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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塞克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羟丙基)-2-甲基-5-硝基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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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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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象异常既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2.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3.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1.过去有青霉素过敏休克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肠炎患者慎用,6月以下儿童不宜应用。 2.肾功能不全者血清凌晨衰期延长,须调整给药剂量。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高龄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