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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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100ml: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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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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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349 |
国药准字H2008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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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塞来昔布适用于: 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 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 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 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
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主要用于:1.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2.轻、中度疼痛。3.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等风湿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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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决定使用塞来昔布前,应仔细考虑塞来昔布和其他治疗选择的潜在利益和风险,根据每例患者的治疗目标,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见【注意事项】-警告)。 骨关节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根据个体情况决定塞来昔布治疗的最低剂量。进食的时间对此使用剂量没有影响。 骨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骨关节炎的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两次口服。 类风湿关节炎:塞来昔布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剂量为100mg至200mg,每日两次口服。 急性疼痛:治疗急性疼痛的剂量为第1天首剂400mg,必要时,可再服200mg。随后根据需要,每日两次,每次200mg。 强直性脊柱炎:本品治疗强直性脊桂炎的剂量为每日200mg,单次服用(每日一次)或分次服用(每日两次)。如服用6周后未见效,可尝试每日400mg。如每日400mg服用6周后仍未见效,应考虑选择其他治疗方法。 特殊人群 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 B级)剂量应减少大约50%。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塞来昔布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1~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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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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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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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本品禁用于对塞来昔布或药物中其它任何一种成分过敏(例如,过敏性反应以及严重皮肤反应) 塞来昔布不可用于已知对磺胺过敏者。 塞来昔布不可用于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包括其他环氧化酶-2(COX-2)特异性抑制剂在内的NSAIDs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型反应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已有NSAIDs诱发的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过敏样反应报道(见【注意事项】)。 塞来昔布禁用于冠状动脉旁路指桥(CABG)手术(见【注意事项】警告)。 塞来昔布禁用于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的患者。 塞来昔布禁用于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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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塞来昔布。 |
本品每毫升含有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甘油、蔗糖、枸橼酸、微晶纤维素、黄原胶、羧甲基纤维素钠、聚山梨酯80、环拉酸钠、柠檬香精、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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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橙色粘稠液体;味香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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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