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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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0.25g |
每瓶装8毫升;每瓶装13毫升;每瓶装15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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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德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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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43 |
国药准字Z1088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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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益气血,滋养肝肾,明目安神,增加视力。用于治疗假性近视眼。 |
清热解痉,去翳明目。用于肝阴不足,肝气偏盛所致的不能久视、青少年远视力下降;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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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必要时可酌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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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增光胶囊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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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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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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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石菖蒲、茯苓、泽泻、五味子、麦冬、枸杞子、当归、牡丹皮、远志(甘草水制)。辅料为糊精、磷酸氢钙。 |
珍珠层粉,天然冰片,硼砂,硼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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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酸、微苦。 |
本品为近无色至微黄的澄明液体,气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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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外感发热、食滞胀满者不宜服用。2.有肝经湿热郁火、眼红、口臭、口舌生疮者慎用。3.本品宜饭后一小时服用为佳。4.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增光胶囊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孕妇有视疲劳者忌用。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2.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3.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