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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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1.5g) |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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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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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575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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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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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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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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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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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陈皮、黄精(蒸)、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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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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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