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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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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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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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31 |
国药准字H20083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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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用于抗眼疲劳,减轻结膜充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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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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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偶见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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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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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啉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 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门冬氨酸78毫克、维生素B6 5毫克、甘草酸二钾10毫克、盐酸萘甲唑林0.3毫克、甲硫酸新斯的明0.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辅料为:聚山梨酯80、氯化钠、薄荷脑、苯扎氯铵、氢氧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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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的澄明液体,具有特殊的气味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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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高血压和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跟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3、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 4、请勿在配戴隐型眼镜时使用。 5、连续使用本品数月后症状未有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师或药剂师。 6、有青光眼或眼睛有剧痛感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先接受医师或药剂师的指导。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