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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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毫升 |
10ml(求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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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 |
邯郸康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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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223 |
国药准字H2006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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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眼睛疲劳、结膜充血以及眼睛发痒等症状。 |
适用于眼疲劳、结膜充血、眼痒等不适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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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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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 全身反应:偶见晕眩、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1.眼部反应:偶见瞳孔散大、充血加重、刺激、眼部不适、视物模糊及轻度炎症。 2.全身反应:偶见眩晕、头痛、恶心、焦躁,思睡、血压升高、心律失常以及血糖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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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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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10毫升含盐酸萘甲唑林0.2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维生素B12 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萘唑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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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红色液体。 |
本品为粉红色澄明液体,具有特殊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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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4. 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7.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心血管异常,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感染或外伤病人应慎用本品。 2.保存于小儿手拿不到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