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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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30粒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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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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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61 |
国药准字Z1502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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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健脾和胃、理气止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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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成人,一次1枚,一日2次。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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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要为胃肠道不适,偶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消化道出血、头痛、头晕、耳鸣、肾损害和荨麻疹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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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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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萘普生。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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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乳白色或微黄色栓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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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
1.孕妇慎用。 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