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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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x1枚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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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宇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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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113 |
国药准字Z2008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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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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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痛经病人可于月经来潮时或前一天,将本栓1枚塞入肛门内,每日1-2次。妇科手术后,产后子宫收缩等引起的疼痛可在痛时塞本栓1枚,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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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皮肤瘙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哮喘、耳鸣、下肢水肿、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胃痛或不适、便秘、头晕、嗜睡、头痛、恶心及呕吐等。 2、视力模糊或视觉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心慌及多汗等。 3、胃肠出血、肾脏损害(过敏性肾炎、肾病、肾乳头坏死及肾功能衰竭等)、荨麻疹、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肉无力、出血或粒细胞减少及肝功损害等较少见。 |
可见瘙痒、皮疹,食欲不振,上腹不适,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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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根痛平胶囊。3.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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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6-甲氧基-2-萘乙酸。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桃仁(火单)、牛膝、葛根、甘草。辅料: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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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黄色圆锥形栓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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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根痛平胶囊。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对胃有轻度刺激,宜饭后服用。5.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6.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根痛平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