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12s*3板 |
6.5cm*10cm |
|
生产企业 |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310 |
国药准字Z370213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散瘀,疗伤接骨。止痛。用于跌打,筋骨扭伤,瘀血肿痛。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外用。贴患处。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2.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
成分 |
秦皮、川西小黄菊、龙骨、川贝母。 |
薄荷脑、樟脑、冰片、麝香草脑、颠茄流浸膏、盐酸苯海拉明、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片状橡胶膏、芳香。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 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 3、皮肤过敏者停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13.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14.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