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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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1g;0.25g |
6ml/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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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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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55 |
国药准字H44024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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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明目。用于早期白内障,结膜炎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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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早晨服。一次2-3丸,一日1次。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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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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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 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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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萝蒂、寒水石(奶制)、藏茴香、石灰华、甘草、红花、渣驯膏、丁香、金钱白花蛇、绿绒蒿、铁屑(诃子制)、诃子、余甘子(去核)、代赭石、毛诃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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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丸;有铁锈气,味苦。 |
白色至类白色微细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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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 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 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 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 5.运动员慎用。 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