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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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g*6袋(西帕) |
每袋重20克(相当于总药材15.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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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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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79 |
国药准字Z42020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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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节异常气质,清热,发汗,通窍。用于感冒咳嗽,发热无汗,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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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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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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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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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山奈、睡莲花、破木布果、薄荷、大枣、洋甘菊、甘草、蜀葵子、大黄、罂粟壳。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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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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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糖尿病患者尊医嘱。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