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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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35g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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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九发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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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287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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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拔毒生肌。用于轻度水火烫伤,慢性湿疹及常见疮疖。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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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换药1次。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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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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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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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炉甘石(煅)、石膏(煅)、甘石膏粉、白及、冰片。辅料:液状石蜡、羊毛脂、黄蜂蜡和对羟基苯甲酸乙酯。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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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软膏;具冰片香气。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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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