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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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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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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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14 |
国药准字Z2006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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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开胃。主治小儿疳积。用于脾虚所致的小儿体弱、厌食、多汗、性情焦躁、大便异常。 |
养血疏肝,健脾利湿,活血调经。用于血虚、肝郁、脾虚型的原发性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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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5毫升,二岁至十岁一次10毫升,十岁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三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前3天开始服药,连服10天,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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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 |
少数病人可见咽干及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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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食品。 |
感冒发热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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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莲子、白芍、牡蛎、龙骨、陈皮等。 |
白芍、当归、川芎、白术、茯苓、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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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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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品。2.本品不适用于喘咳吐泻、急性热病、炎症。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天症状未见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感冒发热时暂停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