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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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片 |
每片重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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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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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416 |
国药准字Z20083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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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本品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等症。用于慢性咽喉炎,尤以干燥型疗效最佳。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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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含服。每小时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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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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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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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穿山甲(制) ﹑土鳖虫﹑僵蚕﹑牡蛎(煅)﹑玄参。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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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味辛、咸、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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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气血虚、妇女经期、易出血的患者慎用。 6.异物感重者,应去医院耳鼻喉科检查,除外器质性病变。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病因为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