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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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4g*30片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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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禾邦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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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982 |
国药准字Z5102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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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通络,益阴散结,利咽止痛。主治咽喉干痛,异物感,发痒灼热,以及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利咽,生津。用于阴虚内热伤津所致咽干、咽痛、咽部充血;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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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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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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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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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僵蚕、玄参、穿山甲(制0、土鳖虫、牡蛎(煅)。 |
西青果。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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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出去薄膜衣后显棕黑色;味辛、咸、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颗粒;味甜、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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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5.气血虚、妇女经期、易出血的患者慎用。 6.异物感重者,应去医院耳鼻喉科检查,除外器质性病变。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