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5mg*14片 |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50 |
国药准字H201835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奥氮平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对奥氮平初次治疗有效的患者,巩固治疗可以有效维持临床症状改善。奥氮平适用于治疗中到重度的躁狂发作。对奥氮平治疗有效的躁狂发作患者,奥氮平可以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1次或第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剂量。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等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 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 一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
精神分裂症:推荐奥氮平初始剂量为10mg/天。躁狂发作:单独治的初始剂量为15mg每日单次给药,联合治初始剂量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推荐初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已经接受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继续使用形同剂量预防复发。如果出现新的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则应继续进行奥氮平治(根据需要调整到最佳剂量),同时根据临床指征,对心境症状进行合并治。治疗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预防双相障碍复发时,每日剂量可以根据个体临床情况在5-20mg/日的剂量范围内进行调整。若需使用超过推荐的初始剂量的给药剂量 |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嗜睡和体重增加。体重增加与用药前体重指数较低和起始剂量较高(>15mg)有关。少见不良反应:头晕、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急性或迟发性锥体外系运动障碍包括帕金森病样症状,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一过性抗胆碱能作用包括口干和便秘,另外还有肝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尤其是在用药初期。血浆催乳素深度偶见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与安慰剂无差异,且罕见相关临床表现(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绝大多数病人无需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
|
禁忌 |
对该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奥氮平过敏的患者。奥氮平口崩片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1)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者;(2)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者;(3)有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者;(4)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5)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生性疾病;(6)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和窄角性青光眼患者。 |
|
成分 |
化学名:3-[2-[4-(6-氟-l,2-苯并异噁唑-3-基)-l-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分子式:C23H27FN4O2 分子量:410.49 |
奥氮平。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详见说明书。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 2、由于该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该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该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仍应慎用该品; 7、服用该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该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该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10、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
1、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症(NMS):NMS是一种与抗精神病药物有关的潜在致死性的疾病。用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罕有NMS的报道。NMS的临床特征是高热、肌强直、意识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以及心脏节律紊乱)。附加症状还包括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以及急性肾衰。如果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提示NMS,或表现为不能解释的高热而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特征,那么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奥氮平均应停用。2、迟发性运动障碍:在与氟哌啶醇超过6周的对比研究中,奥氮平治疗中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