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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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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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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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160 |
国药准字H2008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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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持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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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3mg。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两次,一次1mg;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2mg;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两次,一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体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2-4mg。 剂量超过一日两次,一次5mg,并不比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加服苯二氮 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两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利培酮。 |
饭后口服。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4mg,每天3次,依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维持量每日12~48mg,分3次于饭后服用。根据年龄和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每日最大用量不得超过48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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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8.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9.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0.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据国外研究数据,哌罗匹隆在日本获准上市前的研究中,429例中有267例(62.2%)发生不良反应。主要为静坐不能109例(25.4%),震颤65例(15.2%),肌强直52例(12.1%),构音障碍45例(10.5%)等锥体外系症状,失眠93例(21.7%),困倦59例(13.8%)等精神神经症状。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催乳素升高27.5%(28例/102例),CK(CPK)升高7.2%(23例/318例),AST(GOT)升高3.4%(13例/381例), ALT(GPT)升高3.4%(13例/381例)等。(获得批准时) 严重不良反应: (1)恶性综合征(不足0.1%-5%);出现运动不能性哑症 、强烈肌强直、吞咽困难、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表现。发热时须停药,降温、补充水分,同时给予对症治疗。本症发病时,多有白细胞增加、血清CK(CPK)上升的情况,也有伴随肌红蛋白尿的肾功能降低的情况。持续高热,有发展恶化为意识障碍、呼吸困难、循环衰竭、脱水症状及急性肾竭而死亡的情况。 (2)迟发性运动障碍(不足0.1-5%) 长期给药会出现嘴部的不随意运动,停药后仍然可能持续,因此要充分观察,必要时进行适当的对症处置。 (3)麻痹性肠梗阻(发生率不明);引起肠麻痹(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明显便秘、腹部饱胀或弛缓以及肠内物质的滞留等症状),会发展为麻痹性肠梗阻,因此出现肠麻痹时,应停药。由于本品在动物实验(狗)中具有止吐作用,考虑到会使恶心、呕吐反应不显现,应加以注意。 (4)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不足0.1-5%) 出现过伴有低钠、低渗血症,尿中钠排泄量增加,高渗尿,惊厥,意识障碍等的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置,如限制摄取水分等。有报导抗精神病药的大剂量、长期给药是出现SIADH的危险因素。 (5)惊厥(发生率不明) 出现过惊厥,在认为异常时,停药并给予适当的处置。 (6)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不明) 出现过横纹肌溶解症,如出现肌肉痛、无力、CK(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上升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处置。应注意避免横纹肌溶解症引起的急性肾竭发生。其他不良反应:在确定有如下不良反应的情况下,根据需要,进行减量、停药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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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以及1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利培酮。 |
(1)昏迷状态的患者禁用(本品可能会加重昏睡状态); (2)受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强烈影响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3)对本品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4)正在接受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本品可逆转肾上腺素的作用,引起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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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
主要组成成份:盐酸哌罗匹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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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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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见用法用量)。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
下列情况慎用: (1)肝、肾损害患者(发现肝、肾损害动物(大鼠)模型中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2)患有心血管疾病、低血压或怀疑患有这些疾病的患者(有时会出现一过性低血压); (3)帕金森氏症患者(可能会加重锥体外系症状); (4)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或有既往病史患者(可能会降低痉挛阈值); (5)药物过敏症患者; (6)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状态等的身体疲弱患者(易引起恶性综合症); (7)有既往自杀企图和自杀念头的患者(可能会使症状恶化); (8)有糖尿病或既往史的患者、或者有糖尿病家族史、高血糖、肥胖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出现过血糖值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