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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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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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颈复康药业集团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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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95 |
国药准字Z2001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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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凉血,明目。用于肝火,肺热,“宝日”中期,头痛目赤。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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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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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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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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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草、寒水石(凉制)、木香、胡黄连、瞿麦、石膏、红花、甘草、土木香、北沙参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青皮(醋炒)、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夜明砂、鲜羊肝。辅料为水、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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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散剂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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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生冷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等腥物。 2.脾胃虚寒,阳虚畏寒,大便溏薄者慎用。 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4.对老年人、小儿及体虚者酌情减量或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