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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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8毫升:1.2克(15%) |
3.5g:1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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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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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20 |
H2016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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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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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局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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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文献报道:在调查的共计2360例中,有14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3例(0.13%)、眼睑肿胀3例(0.13%)、眼睑炎2例(0.08%)、结膜充血2例(0.08%)、眼痛2例(0.08%)、眼睑发红2例(0.08)等。 1.严重不良反应:偶然会引起休克样症状(恶心、四肢发冷、呼吸困难等),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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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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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主要成份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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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白色或类白色的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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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涂眼。 3.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4.建议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5.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请同时参照最新版本《临床用药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