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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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 |
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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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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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080 |
国药准字H2003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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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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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 4 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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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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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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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磺胺醋酰钠0.15克。辅料为:硫代硫酸钠、依地酸二纳、硫柳汞、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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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或淡橙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凝胶型基质的无色至微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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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2、使用后应将瓶盖柠紧,以免污染药品。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和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