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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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 |
铝管,每支2.5g,每盒1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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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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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564 |
国药准字H44022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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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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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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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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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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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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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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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