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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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 |
8ml: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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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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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564 |
国药准字H3102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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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结膜炎、睑缘炎;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感染的辅助治疗。 |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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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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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 |
1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 口腔苦味。 3 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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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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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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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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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