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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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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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甘肃省西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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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452 |
国药准字Z200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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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和肠炎,或用于预防肠道手术后感染。 |
本品用于急、慢性胃肠炎,腹泻,细菌性痢疾,小儿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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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3g(2~6片),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100 mg/kg,分4次服用。首次剂量均加倍。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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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口服本品后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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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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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脒。 化学名称:对氨基苯磺酰氨基脒一水合物。 分子式:C7H10O2N4·H2O 分子量:232.26 |
地锦草、金毛耳草、樟树根、香薷、枫香树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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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性粉末;味酸、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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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症状严重或有里急后重、脓血便的患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