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0单位 |
10克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79 |
国药准字H1402348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外用。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见皮肤刺激如灼烧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
成分 |
蛋白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利多卡因。辅料为:乳酸依沙吖啶、卡波姆、甘油、乙醇、三乙醇胺、果绿。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时间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 3、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