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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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00单位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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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星昊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安生凤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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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843 |
国药准字H4402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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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分泌和水肿。 |
本品为非无菌制剂,用于轻度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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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应用。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眼科 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本品。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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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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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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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蛋白酶。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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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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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时须严密观察,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患者以后不得再用本品。眼科使用时,不足20岁的患者或玻璃糖质不固定的创伤性内障患者均忌用。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