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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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10粒(罗欣捷力) |
按C18H20FN3O4计算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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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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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33 |
国药准字H2005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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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厌氧菌感染:一次1g(4粒),一日1次,首次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8粒)。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8粒)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3~5日。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扩张合并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软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其它感染: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乳腺炎、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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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口服,成人每次1~2片(0.1g~0.2g),每日两次。病情较重者可增至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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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本品为盐酸左氧佛沙星,其活性成份为左氧佛沙星,文献报道的左氧佛沙星的相关情况如下:(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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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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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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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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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