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2%*100ml |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82 |
国药准字H201231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 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 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用于厌氧菌感染引起的牙龈炎、冠周炎、牙周炎等口腔疾病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2.预 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 单剂量2g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 ,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 ,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 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 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
禁忌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1.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替硝唑 |
浓替硝唑。 |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无色只为黄色的澄明液体,气香 |
|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 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 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 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 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 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 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 杀包囊药物。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
1.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 2.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3.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 4.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