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9 |
国药准字Z2202372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