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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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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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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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049 |
国药准字Z2102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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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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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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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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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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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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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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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