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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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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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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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55 |
国药准字Z41022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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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 |
解毒、杀虫、疗疮、止痒的作用。主用于疥癣、湿疹等皮肤病及脂溢性皮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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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1疗程 |
外用,取本品适量,加热水溶化后,洗涤患处。洗澡时,可将本品直接搓于患处,数分钟后,用清水洗净即可。本品亦可用于洗澡、洗头。洗头时,可取本品7~10克,加适量热水溶化后淋于发上,揉搓数分钟后,用水洗净,但不应直接搓于发上,以免药物不能充分作用头皮而降低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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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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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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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磺、硼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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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
本品为淡黄的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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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