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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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75mg: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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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中亚美际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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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55 |
国药准字H1098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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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癣。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毛囊炎疖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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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次1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待放温后浸泡患处,一日1次,连续3日为1疗程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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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刺激反应如微红等个别患者可能有局部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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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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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糊精。 |
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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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为浅黄棕色至深棕红色粉末,久置有结成轻触即散的团块。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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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儿童浸泡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成人浸泡时间不超过30分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使用本品者不宜受阳光或紫外线的照射。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