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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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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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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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89 |
国药准字H2005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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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用抗真菌药,可治疗浅表真菌感染。特别是对体癣,股癣,手、足癣效果较好。 |
真菌感染、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指间癣、趾间癣、霉菌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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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搽患处。皮癣消褪,痒感消失后,仍应继续用药三天,避免复发。 |
涂搽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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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轻微刺激性。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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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有严重炎症反应的体癣、股癣及碘过敏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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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杨酸80毫克、碘6毫克。辅料为: |
十一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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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澄明液体;有碘及薄荷脑、冰片等特臭。 |
本品为白色乳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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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宜用于破损皮肤。4.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用药后应立即洗手。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