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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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阿司匹林53.8mg;非那西丁38.5mg;咖啡因7.9mg |
100m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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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通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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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383 |
国药准字H1998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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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发热,头痛及感冒等。 |
本品适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通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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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2~3岁一次1片,一日3次。 2.4~6岁一次1.5片,一日3次。 3.7~12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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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或大量服用时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停药后多可消失。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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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血友病患者禁用。 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及其消化道出血者禁用。4.3个月龄以下婴儿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2)胃肠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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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 |
本品主要成分是尼美舒利,化学名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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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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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血小板减少者及其他出血倾向者应慎用。 |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