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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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8g |
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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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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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29 |
国药准字Z15021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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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宣肺解表,清热化痰。用于小儿外感咳嗽,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咳痰不爽。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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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1/3袋,一岁至三岁一次2/3袋,四岁至七岁一次1袋,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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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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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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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麻黄、竹叶、防风、西南黄芩、桔梗、芥子、苦杏仁、葶苈子、马兰、黄芪、山药、山楂、甘草。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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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至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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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