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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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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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达因儿童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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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49 |
国药准字H2011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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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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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3岁儿童,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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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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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中组分过敏者禁用; 2.肺出血患者禁用; 3.急性胃肠炎患者禁用; 4.新生儿禁用; 5.孕妇和哺乳期患者禁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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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 |
愈酚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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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乳白色栓。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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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对小儿布洛芬栓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 |
1.尿潴留、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