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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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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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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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71 |
国药准字Z62020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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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肠道痉挛性疼痛。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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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常用量,一次10~30mg,一日30~90mg;极量,一次50mg,一日150mg。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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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及疱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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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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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颠茄浸膏。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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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圆形片;味微苦。 |
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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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