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0.125gx12片/盒 |
|
生产企业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117 |
国药准字H200107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4.上颌骨周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给药时可以不考虑进餐。然而与食物同服可以增加希刻劳缓释片的吸收量。片剂服用时不应掰开、压碎或咀嚼。咽炎、扁桃体炎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下尿路感染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支气管炎的推荐剂量为375mg(一片),每日二次。肺炎和鼻窦炎的推荐剂量为750mg(二片),每日二次。治疗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的感染,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疗程需至少10天。 |
|
副作用 |
.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辨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 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
禁忌 |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 新生儿及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 青光眼. 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 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 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应为白色或类白色或微黄色片。 |
|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 cephamycin )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 Coombs )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 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 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