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30mgx100片 |
|
生产企业 |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953 |
国药准字Z2002011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清热燥湿,行气止痛,止痢止泻。用于大肠湿热,赤白下痢,里急后重或暴注下泻,肛门灼热;肠炎、痢疾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懈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辨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 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 新生儿及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5.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 青光眼. 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 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 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 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本品是中西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口服所含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本药含有盐酸小檗碱,盐酸小檗碱属于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0.3~0.9g。 |
|
成分 |
本品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盐酸小檗碱、木香、吴茱萸、白芍。 |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苦、微辛。 |
|
注意事项 |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1、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2、对本品过敏者、溶血性贫血患者禁用。 3、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含鞣质的中药与盐酸小檗碱合用后,由于鞣质是生物碱沉淀剂,二者结合,生成难溶性鞣酸盐沉淀,降低疗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