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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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0万单位) |
0.125g*15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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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百洋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安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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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635 |
国药准字H43021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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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支原体等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皮肤、软组织、胆道感染和支原体性肺炎等 |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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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 ,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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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 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 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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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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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麦迪霉素A1,吉他霉素A6。</p>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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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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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