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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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10万单位) |
0.15g*3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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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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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7 |
国药准字H23023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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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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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0.8~1.2g,小儿按体重一日30~4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4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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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毒性:在正常剂量下本品的肝毒性较小,主要表现为胆汁淤积和暂时性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2.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物热、药疹和荨麻疹等。3.偶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胃肠道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3.个别病人可出现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4.应用本品期间出现肾损害者罕见。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6.甲氧苄啶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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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5.血液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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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麦迪霉素。化学名:[4R-(4R*,5S*,6S*,7R*,9R*,10R*,11E,13E,16R*)]-6-{[3,6-二脱氧-4-O-(2,6-二脱氧-3-碳-甲基-α-L-核糖-己吡喃糖基)-3-(二甲胺基)-β-D-吡喃葡萄糖基]氧}-4,10-二羟基-5-甲氧基-9,16-二甲基-2-氧代六恶烷-11,13-二烯-7-乙醛的3,4β二丙酸酯分子式:C41H67NO15分子量:813.99 |
头孢氨苄125mg,甲氧苄啶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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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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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耐药性。3.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4.本品在pH≥6.5时吸收差,故胃溶衣片较肠溶衣片有利于吸收。 |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