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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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2g*12袋(华峰) |
每支装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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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华峰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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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267 |
国药准字H3502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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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本品用于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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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2克~6.4克,一日2次。 |
将容器顶端盖拨开或将容器顶端刺破、剪开,涂以少许油脂润滑管口,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液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支或0.5支,儿童一次0.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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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外用无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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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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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火麻仁、苦杏仁(去皮炒)、大黄、木香、陈皮、白芍,辅料:炼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甘油或山梨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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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微甘。 |
无色糖浆状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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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 心脏病. 肝病. 糖尿病. 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胸腹胀满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 哺乳期妇女.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 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容器顶端拨开或刺破、剪开后的注药导管的开口应光滑,以免擦伤肛门或直肠。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