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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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基片重0.26g |
每袋装12g;每袋装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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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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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227 |
国药准字Z6502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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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喘息等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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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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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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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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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胡颓子叶、百部、太子参、穿心莲、麻黄、罂粟壳、南沙参、黄荆子、桔梗。 |
香青兰。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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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污绿色,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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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