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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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2g |
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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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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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14 |
国药准字H34022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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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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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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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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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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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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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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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