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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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2g |
5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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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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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14 |
国药准字Z2000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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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用于流行性感冒,伤风咳嗽,头晕发热,咽喉肿痛。 |
表散风寒,解热止痛。用于外感风寒初起:发热恶寒,无汗,头痛,鼻塞,喷嚏,咽痒咳嗽,四肢酸痛。及流行性感冒初起、轻度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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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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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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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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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金银花、淡竹叶、薄荷油(或薄荷脑)、甘草。 |
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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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显黄棕色;气香、味凉、苦而后微甜。 |
棕黄色至黄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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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