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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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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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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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4 |
国药准字B20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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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养心,益肾,安神。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多梦,头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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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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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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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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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酸枣仁、桑棋、菊花、获、山植、百合、陈皮、荷叶、灵芝。辅料为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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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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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