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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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1)每支装15ml(2)每瓶装12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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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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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4 |
国药准字Z45021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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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益气补血,健脾养心。本品主要用于气血不足,心脾两虚,症见气短胸闷﹑少气懒言﹑神疲乏力﹑自汗﹑心悸健忘﹑失眠多梦﹑面色不华﹑纳谷不馨﹑脘腹胀满﹑大便溏软﹑舌淡胖或有齿痕﹑脉细弱,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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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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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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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周岁以内婴儿禁服。 2.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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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主要成份是扶芳藤﹑黄芪﹑红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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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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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