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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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 |
每粒重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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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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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04 |
国药准字Z370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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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补血生精,健脑补肾。用于体质虚弱,神经衰弱,腰背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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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g(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100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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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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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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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辅料为蔗糖 |
鹿鞭、海狗鞭、狗鞭、海马、鹿茸、人参、阳起石、覆盆子、补骨脂(炒)、远志、菟丝子(蒸)等20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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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气香,味微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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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忌油腻食物。 2. 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 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 本品宜饭前服用。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及萝卜。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为温补之药,服用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缓缓增加,不宜骤用大量,以免阳升风动,头晕目赤,伤阴动血。服药2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