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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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5g;10g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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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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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126 |
国药准字Z109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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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敛阴,安神镇静。用于病后体虚,神经衰弱。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症,诸症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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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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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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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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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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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味子、生晒参。 |
黄连 、琥珀 、石菖蒲、远志(制)、茯苓、丹参、甘草、红枣、小麦、磁石(煅)、珍珠母。辅料: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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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米黄色或深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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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服用该药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药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